6月18日开幕的2025陆家嘴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将继续充分发挥科创板示范效应,加力推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1+6”政策措施。“1”即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并且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6”即在科创板创新推出6项改革措施,包括: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面向优质科技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等。
当天下午,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简称《科创板意见》),上交所则就同步制订的两项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增强包容性精准支持未盈利科技型企业
6月18日,为了落实《科创板意见》,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征求意见稿)》(简称《科创成长层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科创成长层指引》共计12条,从企业纳入调出条件、信息披露要求、风险揭示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落实《科创板意见》要求,对技术实现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进行精准支持。
在业内人士看来,当前,中国科技企业估值逻辑正在经历重构,DeepSeek等企业的崛起印证了“创新价值先于盈利显现”的新范式,科技创新已成为驱动发展、塑造竞争优势的核心引擎。本次增设科创成长层,主动适应了我国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和科技型企业的成长需求,进一步增强了科创板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
针对公司纳入和调出科创成长层的标准,《科创成长层指引》进行了系统性安排,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部纳入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
在企业入层方面,《科创成长层指引》明确,新增的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简称“增量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存量的上市至今尚未实现盈利的科创板公司(简称“存量公司”),自指引(正式稿)发布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其中,上市时未盈利,指公司上市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
在企业调出方面,为健全未盈利科创企业的投资风险甄别机制,强化增量公司的成长层调出要求,明确增量公司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两个条件之一的调出科创成长层。
同时,就改革前存量公司的调出条件进行“新老划断”,存量公司调出条件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以降低改革对存量公司的影响,保持投资者参与存量公司交易的预期稳定。调出程序方面,建立科创成长层调整机制,要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符合条件且将被调出科创成长层的公告,上交所及时将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设置科创成长层后,前期已上市的存量未盈利企业和新上市的未盈利企业,共同纳入科创成长层。”
一直以来,“更加注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标志性改革之一。
目前,累计有54家未盈利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并乘着改革的东风不断突破技术研发瓶颈、扩大生产规模、厚积发展动能。2024年,这54家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744.79亿元,同比增长24%,合计净亏损136.41亿元,同比缩亏35.5%。同时,54家公司中累计有22家企业上市后实现盈利,成功摘掉了“未盈利”的帽子。
“此次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并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上市,意味着国家将用更大的力度来支持优质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宽松的融资环境。这将助力相关企业持续投入研发,拓展完善商业模式,进一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教授陈欣指出。
强化风险揭示 统一设置特殊标识“U”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成长层指引》对科创成长层公司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进行特殊标识管理,在该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简称后增加“U”。
同时,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交易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并在首次参与交易前签署风险揭示书,从而充分了解未盈利企业的经营风险及相应的股票投资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基本要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任何申购或者买入委托。但投资者投资存量未盈利企业则不受影响。
另外,《科创成长层指引》明确,科创成长层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在层次调整前后的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核查、披露核查公告并向市场提示异常波动投资风险。
“科创成长层企业上市时处于未盈利阶段,且往往具有研发投入大、转盈利周期长等特征,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更高的要求。中小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群体,设置专门层次,以强化风险揭示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有利于更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对防风险的高度重视。”有业内人士表示。
国泰海通证券资深人士表示,通过增设科创成长层,形成投资风险与融资需求更好地匹配,可以说是在科创板“试验田”中拓展了新的培育路径,有助于投行为未盈利科技企业对接风险偏好适配的投资主体。
综合多位企业高管以及创投机构投资人的分析,此轮科创板改革精准回应了科技企业的成长痛点,既有助于解决未盈利科技企业“融资难”的当务之急,同时着力疏通从早期投资到二级市场退出的完整闭环,有望构建起科技与资本深度对接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