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端改革正在持续推进。近日监管部门对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进行了优化,允许各类公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自主选择交易模式。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各类产品,参照适用本次证券交易模式优化方案。
此前发布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公募基金交易结算模式”,支持中小基金管理人降本增效。近日,监管部门围绕提高证券交易模式便利化的水平,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一是,提高券商交易模式(下称“券结模式”)便利性和吸引力。包括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建立证券行业服务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的统一业务标准,提升券结模式在产品开户、协议签署、资金划转、交易对账、数据分发的时效性和便利度,推动降低交易系统模块采购成本等。
二是,优化证券交易模式选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需求自主选择证券交易模式。
业内人士认为,优化后的券结模式便利化程度将大幅提高,其与租用交易单元模式将具有各自特点和优势。预计未来两种交易模式将长期共存,同时随着券商服务机构投资者能力持续增强,更多权益类产品或将更倾向选择券结模式。
三是,加强交易行为监管。在当前交易结算风险总体可控的基础上,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行为监管,指导交易所、行业协会制定并完善租用交易单元行为的自律管理规则,明晰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等各方权责,督促公募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交易单元使用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交易。
9月11日,红塔红土基金发布公告称,将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调整为券结模式,以提升该基金的市场竞争力,更好满足投资者需求。
除红塔红土基金外,越来越多基金管理人选用券结模式。除了老产品转换交易结算模式外,今年有不少新发产品首发即采用券结模式,比如泉果思源三年持有、汇添富量化选股、天弘中证机器人ETF发起联接、华夏智胜新锐股票等。
自2019年公募基金券商结算模式试点工作转为常规后,券结基金规模不断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采用券结模式的权益类基金发行规模达到955亿元,占权益类基金总发行规模的比例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采用券结模式的权益类基金中,转换试点前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产品占比达79%,较2021年同期增加9个百分点。
一位券商人士分析,采用券结模式可以增强基金资金交易结算安全性,同时提高资金的灵活性和流动性。随着券结模式不断优化,便利化水平将不断提高,券商服务机构投资者能力也将不断提升。特别是研究能力、持营能力及渠道销售能力等维度综合实力较强的头部券商将更为受益。
根据《方案》要求,监管部门拟在两年内采取15项举措,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降低行业综合费率水平。截至8月底,存量绝大多数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均已下调至1.2%、0.2%以下,涉及136家基金管理人、3311只产品。
“随着公募费率改革举措持续落地,中小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运营压力有所加大。”一位基金人士表示,优化证券交易模式有利于中小公募基金管理人降本增效,进一步降低中小公募基金管理人运营成本,使其能够聚焦投研等核心能力的提升。
此外,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各类产品,是资本市场重要的中长期资金来源,参照适用本次证券交易模式优化方案。
“此举将有利于银行、保险等中长期资金入市。”上述基金人士表示,各类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发展和投资需求自主选择证券交易模式,有助于降低中长期资金的交易成本,吸引各类中长期资金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上海证券报)